{{ $t('FEZ002') }} 學務處|
新竹市香山區虎林國民小學110學年度學生自治市政府組織
暨自治市長選舉辦法
壹、選舉權:凡本校110學年度升三、升四、升五、升六年級在籍學生均有選舉權。
貳、候選人資格:
一、升六年級在籍學生,品學兼優、無不良嚴重違規紀錄、身心健全、熱心主動
服務市民、大眾,並富有策劃公共事務及領導的能力者。
二、升六年級各班級內部經由民主程序推舉學生候選人,在導師的指導與同意
下,草擬可行的選舉政見,始得登記為自治市長候選人。
參、候選人登記:
各班推薦之候選人名單請於110年4月7日(星期三)中午前將候選人之姓名小回條(附件一)先送選舉委員會(學務處);並於將草擬之政見連同「候選人登記表」(附件二)於4月23日(星期五)中午前,向選舉委員會(學務處)辦理書面登記手續。
肆、競選活動:
一、時程(暫定,如異動會公告):
■ 4/26(一)~4/30(五)各處初審各候選人政見的可行性、妥適性。
■ 5/03(三)印發選舉公報與公布欄張貼。
■ 5/03(一)~5/07(五)候選人競選團隊製作文宣海報(可向學務處索取壁報
紙及借用塑膠看板、畫架等)。
■ 5/10(一)中午12:40政見發表彩排(如有必要,5/11中午才加辦第二次候
選人彩排)。
■ 5/14(五)晨光時間選委會舉行「公辦政見發表會」,地點:四樓視聽教室,
升六學生現場聆聽,升三、升四、升五學弟妹在教收看現場直播/轉播。
■ 私辦政見發表會、選區宣傳拉票活動(為減低候選人負擔及疫情取消)。
二、候選人可設助選員五人到十人(最多),從事各種競選活動。
三、競選期間如有違規等不法行為,按情節輕重,由選委會裁以口頭警告、書面
警告、或註銷候選人資格等處分。
四、選舉投票日相關工作人員(學生)及當天開票時請候選人在場監票等,學校同
意核予公假登記。
伍、選舉方式:採不記名,直接圈選方式,多數票當選。
陸、投票日期:110年5月31日(星期一)。
柒、當選公佈日期:110年6月1日公布於學校網頁及學務處公布欄。
捌、投(開)票所之管理員、監察員由學務處委任相關師長、學生擔任。
玖、110學年度自治市政府組織執掌表:
職 務 |
職 務 分 掌 |
指導師長/單位 |
備註 |
自治市長 |
綜理自治市政府事宜,主持市政府工作會報、推動市長政見之兌現與辦理小型活動、兒童朝會相關宣導,並領導監督各局長推展自治市相關主管業務工作等。 |
學務處 |
由校長頒贈當選證書 |
安全局長 (警察局暨交通局) |
負責秩序糾察工作,管理與糾舉學生違規(取締走廊危險奔跑及協助其他軟硬體安全事項);負責學生上學交通服務及路隊安全事宜。 |
生教組 |
由校長、自治市長聯名發聘書敦聘之 |
文教局長 (文化局暨教育局) |
負責各項文化藝術活動,協助張貼海報、美化校園空間、推展閱讀科學活動或其他單項教育宣導事項之推廣執行,管理壁報出刊等工作。 |
活動組 教學組 |
由校長、自治市長聯名發聘書敦聘之 |
環健局長 (環保局暨健康促進局) |
負責環境保護及衛生防疫業務,下轄環保小尖兵/衛生隊,協助資源回收、掃具補充修繕業務及各項重要活動後之環保事宜、推動跳蚤市場等活動。 |
環衛組 |
由校長、自治市長聯名發聘書敦聘之 |
拾、本辦法陳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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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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