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總務處|
一、詳如附件清單。
二、截止期限:114年 11 月 11 日 16:00 止
三、處理原則:
四、在上述期限內,若無人辦理採購,該批報廢物品將視為無人需求。
五、逾期未被採購或領取的物品,本校將於期限截止後 進行後續回收作業。
六、有意採購或了解物品詳情者,請於上班時間洽詢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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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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