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劉秀芳
{{ $t('FEZ002') }} 學務處|
~*轉知 學校自訂表單需符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之意旨,請調整修正之~*
主旨:有關各校自行發展或自訂之相關表單,請依說明事項辦 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2月13日臺教授國部字 第1120005079號函辦理。 二、查「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業於108年5月24日施 行,有關學校自行發展之表單,倘原屬封閉式欄位之 「父」與「母」分列,請改為「父/母」與「母/父」;另 原欄位原「夫」或「妻」分列,請改為「夫/妻」或「妻/ 夫」;或更改為開放式欄位,提供資料填寫者自行填寫。 三、請貴校檢視學校自訂表單是否符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 釋施行法」之意旨及調整修正,並於112年2月18日(星期 六)前至「https://reurl.cc/MR7my4」填復檢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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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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