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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香山區虎林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公告)7/27至8/9調降為二級警戒,部分場域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請參閱。

{{ $t('FEZ002') }} 學務處|

新竹市政府 函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借調教師 張諺杰
電話:03-5216121#269
電子信箱:05280@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香山區虎林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27日
發文字號:府教體字第110011386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7月27日至110年8月9
日調降為二級警戒,部分場域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
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詳如說明,請學校協助宣導
並公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3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92392號函辦
理。
二、配合疫情警戒降級,公私立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
心、短期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自110年7月27日起至110年
8月9日有條件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合先敘明。
三、前述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
顧假,說明如下:
(一)前述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12歲以下(意即未滿13
歲)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
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者,家長其
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二)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

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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