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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香山區虎林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公告】虎林國小109學年度模範兒童選拔暨表揚實施要點(如附件),請各班依時程辦理相關事宜。

{{ $t('FEZ002') }} 學務處|

新竹市香山區虎林國民小學109學年度模範兒童

         選拔暨表揚實施要點           110.3.2.

 

  • 宗旨:表揚五育均衡發展具優良表現之兒童,以養成活潑快樂的好國民。
  •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二、承辦學校:虎林國小(暨本市公私立各國民小學含附設幼兒園、新竹市立新竹幼兒園)。

  • 選拔標準:

一、五育均衡發展,成績優秀足為同學楷模。

二、遵守校規、尊敬師長、孝順父母、友愛兄弟、姊妹,足資表揚者。

三、具特殊才藝,參加各項競賽活動獲優良成績,足資表揚者。

四、具愛心、熱心服務或有其他特殊事蹟,足資表揚者

肆、選拔:

  • 本校國小部(含附設幼兒園)各班級得依本實施要點選拔標準,每班遴選模範兒童一人。
  • 各班導師(及幼兒園個班)於今(110)年39(星期二)中午前填送模範兒童「名單回條(1)至學務處主任彙整
  • 另「優良事蹟請導師於(3/9~3/12)GoogleSheet填寫(幼兒園免)網址:瀏覽器請用Google 勿用IE網址如連結或紙本回條(2)交回學務處亦可。
  • 3/16()中午1235至創思樓後中廊前集合,午休時間與校長個別合影,將張貼學務處公佈欄。
  • 3/15那週學校將發模範兒童優良事蹟簡介A4小卡片一張給學生回去張貼生活照(請拍個人,非和家人之合影)及簡單美編框,3/22()交回給學務處做全開的展示板。

伍、表揚:

  • 每位模範兒童由本府核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與校長合照一張。
  • 表揚方式,配合兒童節慶祝活動於3/31()兒童朝會公開表揚之。
  • 模範兒童優良事蹟見賢思齊海報展訂於3/22()~4/1()創思樓前中廊。

陸、本要點陳核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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