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新竹市香山區虎林國民小學109學年度模範兒童
選拔暨表揚實施要點 110.3.2.版
一、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二、承辦學校:虎林國小(暨本市公私立各國民小學含附設幼兒園、新竹市立新竹幼兒園)。
一、五育均衡發展,成績優秀足為同學楷模。
二、遵守校規、尊敬師長、孝順父母、友愛兄弟、姊妹,足資表揚者。
三、具特殊才藝,參加各項競賽活動獲優良成績,足資表揚者。
四、具愛心、熱心服務或有其他特殊事蹟,足資表揚者。
肆、選拔:
伍、表揚:
陸、本要點陳核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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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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