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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香山區虎林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重要**本校109學年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表(如附檔),請於3月110日(三)下班前檢附申請表及繳費單據,逕送人事室彙辦。

{{ $t('FEZ002') }} 人事室|

一、查「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公教人員子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但不包括領取優秀學生獎學金、清寒獎學金、民間團體獎學金及就讀國中小未因特殊身分獲有全免(減免)學雜費或政府提供獎助者:

 ()全免或減免學雜費(含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

 ()屬未具學籍之學校或補習班學生。

 ()就讀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選讀生。

 ()就讀無特定修業年限之學校。

 ()已獲有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享有公費、減免學雜費之優待。

 ()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助。

二、109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開始受理申請,請同仁先詳閱申請表背面注意事項,確認無不得請領(或重複請領)之情形,再填妥申請表1份連同相關證件於310()下班前逕送人事室彙辦。

三、繳驗證件:

(1)高中()以上: 原繳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具備學校系級及學費明細資料)

(2)1次於本校申請者,請檢附戶口名簿。

 以上證件如為影本請簽名(或蓋章),以示負責。

 



{{ $t('FEZ003') }} 2021-02-17

{{ $t('FEZ014') }} 2021-03-19|

{{ $t('FEZ005') }} 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