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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香山區虎林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轉知銓敘部民國109年9月30日部法一字第10949780641號令影本(街頭藝人表演相關規定),請查照。

{{ $t('FEZ002') }} 人事室|

  1. 公務員無論係自行以街頭藝人身分或與他人約定以街頭藝人身分從事藝文活動,均須與其本職工作或尊嚴未有妨礙,始得為之。
  2. 本案相關法令資料,請參閱附檔。


{{ $t('FEZ003') }} 2020-10-05

{{ $t('FEZ014') }} 2020-11-04|

{{ $t('FEZ005') }} 126|